一、会议背景:
慢性病是我国居民健康的第一位「杀手」,占总死亡的 80% 以上,是导致伤残和疾病负担的最主要原因。近年,我国在成人慢性病发病率上升的同时,已呈现快速低龄化趋势,与日益流行的儿童肥胖和越来越多的儿童青少年过早患上高血压、糖尿病、脂肪肝、血脂紊乱、代谢综合征(MS)等早发性慢性病直接相关。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阻止数额日渐庞大的肥胖儿童进入成人慢性病的后备军,未来 10-20 年,本市慢性病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失控的「井喷」状况。
因此,从儿童期的健康教育、预防肥胖发生、控制肥胖程度进展,及时识别心血管慢性病高危险儿童并实施有效的个体化管理等环节,研究慢性病的早期防控技术,是亟待解决的研究课题,也将成为我国重大慢性病防控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此,由中国高血压联盟、中华预防医学会、北京市儿童成人慢性病防治办公室联合主办,首都儿科研究所、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江苏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专业委员会、江苏省医学会儿科分会、北京高血压防治协会共同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儿童肥胖和高血压学术会议」将于 2016 年 9 月 8 - 10 日在南京市江苏省会议中心隆重召开。
本次会议将围绕儿童肥胖及高血压等儿童期成人慢性病的流行病学研究、生命最初 1000 天、遗传与肠道微生物、体成分与骨代谢、近远期健康危害及临床与人群预防干预措施等内容开展交流。预计将有来自全国各地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系统医疗从业人员共计 500 人参加此次会议。
我们诚邀的邀请您参加本次会议,协心戮力将此次会议逐步打造成我国儿童肥胖& 高血压领域的学术品牌活动,为扭转我国高血压及心脑血管病上升趋势而努力。
二、会议信息:
会议日期:2016 年 9 月 8 日-10 日
会议地点:江苏南京--江苏省会议中心
学分授予:国家 I 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6 分
目标受众: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系统医疗从业人员
讲者:国内外著名的儿童肥胖、高血压和代谢性疾病领域专家
重要日期:
早期注册截止日期:2016 年 7 月 15 日
征文截稿日期:2016 年 7 月 15 日
现场注册日期:2016 年 9 月 7-8 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艳芳
联系电话: 010-84766022
联系邮箱:ccohzwh@ccoh.org.cn
三、征文通知
征文内容
儿童肥胖、儿童高血压及相关儿童代谢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研究、筛查诊断与健康风险评估、遗传与分子生物机制、宫内及生后早期危险因素、代谢异常与相关疾病、运动与膳食、相关心理健康问题、干预控制与相关政策等方面。
征文要求
1. 投稿内容必须是本次会议前尚未在国内外期刊发表及同类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文章。
2. 请按照论文专题提交论文,所投稿件内容应真实,稿件一律采用中文或英文摘要形式,字数限 1000 字以内。摘要须按题目、作者、单位、邮编、关键词、目的、材料与方法、结果和结论的格式书写。
3. 被录用的摘要将编入「论文摘要汇编」,投稿者将有机会参与壁报交流或口头报告。
4. 本次大会只接收网上投稿的论文,不接受 E-MAIL 和纸质投稿,请登陆会议网站进行投稿,投稿截至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5 日。
四、注册费
1. 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前(含)注册并缴费的代表,方可享受先期注册优惠价格;
2. 注册费包括:会议期间午餐费、参加学术会议和展区活动、全套会议资料和继教学分;
3. 注册费不含住宿费,如需住宿可通过组委会预定会议协议酒店,费用自理。
会议注册:
登录官网点击「会议注册」,选择「个人注册」或「团队注册」,完整填写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注册缴费后即可参会;「团队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请根据页面提示下载「团队注册表」,填写团队成员注册信息,然后将团队注册表直接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ccohzwh@ccoh.org.cn;
会议报到:
报到时请您提供参会注册编码、汇款凭证复印件,到北京国际饭店一层大堂注册区报到,领取会议资料,办理报道手续等;会议注册及学分采用实名制,请持有效证件参会(身份证、军官证)。
付款方式:
组委会指定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博瑞康达广告有限公司
开户 行:华夏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
账号:4047 2000 0181 9400 0130 24
汇款注意事项:
参会注册成功请尽快按以上会议指定账户完成汇款,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附言栏内注明「注册人姓名、单位及 coh2016」字样,汇款手续费由汇款方承担;
汇款后请不晚于 2016 年 7 月 31 日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如是团队注册用户请同时提供当初的「团队注册表」)电邮至 ccohzwh@ccoh.org.cn;
如取消注册并需退款,请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 1 个月(即 2016 年 7 月 31 日前)通知组委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汇款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2016 年 7 月 31 日以后提出退款则不予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