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推动中国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为有积极建设意愿的胸痛中心树立样板和示范,营造良好的胸痛中心建设氛围,在中国胸痛中心现有的一个总部、四个区域认证中心的协同工作体系下,经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和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专家共冋倡导,拟在全国遴选首批中国胸痛中心示范中心,以加速推动各区域胸痛中心建设。
经过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及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专家充分沟通讨论,确立示范中心的遴选基木原则:(1)遴选医院为己通过认证的胸痛中心,且质量控制排名靠前,数据趋势良好的中心;(2)有示范意愿且积极主动报名的中心;(3)充分考虑地域分布原则,每省/直辖市 1-3 家示范中心;(4)示范中心在区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一定的医院规模、良好的教学能力和较强辐射能力;(5)家区域认证中心直接成为示范中心。
自 2016 年 5 月 30 日开放中国胸痛中心示范中心的申请以来,截止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共接到 36 家胸痛中心的申请。根据遴选的基本原则进行初步筛查,推荐 22 家胸痛中心成为首批示范中心,并于 2016 年 7 月 24 日递交第八次认证工作委员会专家投票决议.所候选中心均通过认证工作委父会专家投票,现将示范中心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特此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中国胸痛中心总部办公室咨询 (0512-68290030),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