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A近日发表了哈佛大学Prachi Sanghavi等人的观察性研究,研究显示,对于院外心脏骤停的患者,与基础生命支持(basic life support,BLS)相比,高级生命支持(advanced life support,ALS)并未带来显著受益。ALS包括一些侵入性的干预,如气管插管、静脉注射和药物输送以及半自动除颤。而BLS则强调迅速转移患者并进行基本干预,包括胸部按压、气囊面罩通气和自动外部除颤。
对美国城区近33000名医疗保险受益人的分析发现,院外心脏骤停的患者中,接受BLS的患者出院后生存率显著高于接受ALS的患者(13.1% vs 9.2%),90日内生存率也优于接受ALS的患者(8.0% vs 5.4%)。
另外,在住院患者中,接受BLS的患者神经功能预后也显著优于接受ALS的患者。因心脏骤停入院的患者中,BLS和ALS治疗组神经功能预后不良的比例分别为21.8%和44.8%。
由于接受BLS的患者生存时间更长,接受的药物治疗更多,因此医疗花费要高于ALS,平均每多生存一年要多花$154 333。在美国,ALS的应用比BLS广泛的多。本次试验中的受试者中,31292名受试者接受的是ALS,只有1643名接受BLS。
研究人员表示,这是美国第一项大型系统性比较BLS和ALS的研究,ALS并未改善心脏骤停患者出院后的生存率,这一结果与其他国际性研究结果一致。
加利福尼亚大学的Michael Callaham在随刊评论中提到,早期有研究显示,ALS并没有显著临床受益。并且,对于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的治疗,最有益的改变并不是增加新的急救方法,而是摒弃未经证实的急救手段,诸如抗心律失常药物、脉搏检查及心前区重击等。
Callaham在评论中写道:“有一些协会已经对有价值的改良方法进行了阐述,优先进行有效的基本干预,并做出一定改良,包括:路人进行心肺复苏、迅速应答、高质量早期心肺复苏和及早除颤。我们应当继续从临床指南和实践中剔除那些未经证实并且无效的干预,直到所有更好的干预手段都有证据支持,并满足现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