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2016:马长生教授解读欧洲房颤管理指南

2016-08-30 00:18 来源:丁香园 作者:任杨源 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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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当地时间 8 月 28 日,在欧洲心脏病学会年会(ESC2016)上,北京安贞医院心脏内科中心主任马长生教授在丁香园访问中就 2016 年 ESC 房颤管理指南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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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欧洲房颤管理指南》解读

马教授提到,关于《2016 年欧洲房颤管理指南》更新了很多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调了房颤治疗的综合干预。

对于房颤患者,随访 5 年甚至 10 年发现,死亡原因及预后往往不仅仅限于血栓栓塞、出血等,更多患者死于心力衰竭、冠心病、急性冠脉综合征等等。所以,房颤治疗要强调综合干预,不仅需要对房颤疾病本身的管理,如抗凝治疗、射频消融等,还需要综合管理。另外,包括新型口服抗凝药以及射频消融术后在内的患者管理需要我们给予更多重视。

此外,房颤强调整个心血管内科门诊综合管理以及整个医学的跨学科管理,比如说门诊不仅包括心血管科室还包括神经科等其他科室。

第二,在抗凝治疗方面,指南更加积极推荐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新型口服抗凝药是抗凝治疗的Ⅰ类适用证。

临床工作内容的其他方面如射频消融等的适应证也扩宽了。以前针对心力衰竭合并房颤推荐等级是ⅡB,目前则为ⅡA。以前针对持续性房颤或长程持续房颤推荐等级也为ⅡB,目前也为ⅡA。也就是说,相当多的房颤患者的射频消融术适应证提升了。

第三,关于将来房颤治疗涉及的很多问题仍很保守。

比如房颤治疗后患者若具备抗凝治疗适应证仍需继续接受抗凝治疗。对于左心耳封堵术推荐等级仍为 ⅡB,这就需要我们进行更多研究。

房颤患者需要更积极的监测。对于不明原因卒中的患者,应随时监测以便及时发现。我们在逐步强调这些理念,但是适应证推荐还未达到一定高度,房颤筛查工作也是如此。

抗凝治疗后出血患者何时再开始抗凝

关于抗凝治疗后发生出血并发症,我们应评价出血和抗凝的风险。第一,针对出血风险高的患者要评价抗凝获益/风险比值,如果风险高于受益则不需要抗凝;第二,如果患者的获益/风险比值提示患者获益方面更高,则需要加强抗凝的管理和监测。对于出血风险高但又非常需要抗凝治疗的患者,则需要采取低剂量抗凝剂治疗。一旦患者发生出血,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降低剂量、加强止酸药使用减少消化道出血等。

新指南对于国内房颤治疗的启示

国内目前已拥有更充分的治疗数据和证据。这次指南中发生了很多变化,包括降低了抗凝治疗的适应证等。国内任何一项重大变化都需要更多证据,这部指南对于国内医学发展而言是一项重要借鉴:中国未来需要更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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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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