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发现一个简单的危险积分就可以弄明白哪些患者将从非同步埋藏式心脏复率除颤器(ICD)一级预防治疗在长期生存上获益。
根据罗切斯特大学纽约医学中心AlonBarsheshet医学博士及同事的研究,确定为低危或中危的患者ICD治疗后8年的随访中全因死亡率有明显下降,但那些高危(占研究人数的17%)患者并未从ICD治疗中获益,这一研究在5月5号出版的美国心脏病学会杂志报道。作者在文中提到,“在这一患者亚组中,包括心脏再同步-除颤治疗的额外的干预措施可能对于改善长期生存是必不可少的”。
研究者观察了包括1,191名患者在内的MADIT-II试验中接受非同步ICD治疗和未接受ICD治疗患者的8年生存受益情况。所有进入这项研究的有大于1月及以上的心肌梗死史且左心室射血分数为30%或更低。应用事先归纳的危险评分患者分层成为三组,该评分包括如下5条临床因素:NYHA心功能分级在Ⅱ级以上、年龄大于70岁、血尿素氮大于26mg/dL、QRS时长大于0.12秒、心房颤动。
在7.6年的中位随访期内,54%的患者死亡,装有ICD死亡率显著降低(50%比64%,P<0.001)。接受ICD治疗患者与使用传统医学治疗患者相比,在无以上5点危险因素的低危患者中(75%比58%,P=0.004)及有1或2条以上危险因素的中危患者(47%比31%,P<0.001)中生存时间获益明显。在这两组中,需要治疗的患者数量为6。
作者注意到以前的研究使用1.5年的中位随访时间并未表明低危组的生存获益。Barsheshet和他的同事在文中写道,“本研究的不同之处是“因为在该亚组中长期随访中高危患者的临床表现的进展”。然而,在有3项及以上危险因素的高危组患者中,是否装有ICD在8年生存期内并无差异(19%比17%,P=0.50),这一结果与前面提到的短期随访分析是一致的。作者写道:高危患者并未从ICD治疗中获益可能是由于“心力衰竭死亡和其他非心源性死亡的危险竞争影响所致,这在这一患者组中相当常见。”
多变量分析证实这一发现。作者指出该研究的局限之处是缺少死亡原因及试验结束后危险因素方面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