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虹伟:心衰失代偿时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

2012-03-30 09:48 来源:医学论坛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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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β受体阻滞剂在治疗心力衰竭方面被广泛使用。大量研究表明,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是目前治疗心力衰竭的基础药物。然而,无论是新发急性心力衰竭,还是慢性心力衰竭发展而来的急性失代偿,对于是否应用β受体阻滞剂,以及何时应用,还存在较大的争议。

β受体阻滞剂在心血管系统的作用机制及其应用

β受体阻滞剂在心血管系统的主要作用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通过抑制交感神经张力,可以降低儿茶酚胺的心脏毒性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抑制神经激素过度激活,进而可以降低血压,缓解心肌缺血,改善心脏重构,减慢心率,减少心律失常,提高心室颤动阈值,降低猝死的可能。

因此,β受体阻滞剂在心血管领域应用较为广泛,如缺血性心脏病,高血压,心律失常,心力衰竭,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主动脉相关疾病,二尖瓣脱垂或狭窄,法洛四联症等。

β受体阻滞剂在治疗心力衰竭方面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衰的机制主要是通过降低心肌氧耗,降低血浆儿茶酚胺水平,降低血管紧张素Ⅱ,抗氧化损伤,扩张血管等,改善心功能,延缓心衰进程。临床研究证实,β受体阻滞剂治疗慢性心衰中获益。

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衰要点包括:

1、心衰患者需待病情稳定后(无明显液体储留并体重恒定时),在严密监护下有专科医师指导时应用β受体阻滞剂;

2、应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利尿剂基础上加用β受体阻滞剂;

3、应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从极小剂量开始,每2-4周剂量加倍。

急性失代偿性心衰中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

急性失代偿性心衰(ADHF)包括新发生的及由慢性心力衰竭引发的急性失代偿心衰。早期由于β受体阻滞剂具有负性肌力作用,并能引起短期内血流动力学恶化,而作为心衰患者的禁忌症。

近年来,临床荟萃分析结果显示:

1、ADHF患者入院和出院时均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预后最好;而入院前在服用,出院时停用者,预后最差,故ADHF患者在出院前,如无禁忌症,均应起始β受体阻滞剂治疗。

2、随机临床研究证实,ADHF患者院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是安全的,因此,如果患者血流动力学稳定,无明显低心悸,可考虑谨慎起始β受体阻滞剂治疗。

3、对于慢性心衰发生急性失代偿时,应注意鉴别是否与阻滞剂的应用相关;如果ADHF与β受体阻滞剂应用有关,常发生在启用或剂量调整时:

(1)如果患者为轻至中度加重,可加大利尿剂和ACEI用量,以稳定临床状况,待稳定后仍可继续使用β受体阻滞剂;

(2)如果患者心衰恶化较重,可酌情暂时减量或停用β受体阻滞剂,待临床状况稳定后,再加量或继续使用β受体阻滞剂。

4、应尽量避免突然撤药,以免引起反跳和病情显著恶化;

5、在应用β受体阻滞剂出现心功能降低,心排血量显著下降,必要时可短期静脉应用正性肌力药。

综上所述,ADHF患者院内谨慎起始或延续β受体阻滞剂治疗相对是安全的,可能降低长期死亡率,改善长期治疗状况。

编辑: caowen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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